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
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
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
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
决定。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JAME TECHNOLOGY CORP., LTD.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祥路清湖工业园宝能科技园 6 栋 B 座 19 楼 E 单位)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15 层)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3,200.00万股且不低于本次公
发行股数 开发行后总股本的 25%。其中,(1)公司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3,200.00 万股;(2)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20 年 8 月 10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板块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2,800.0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0 年 7 月 31 日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风险。
一、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全部内容,并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智能手机保护类产品、平板电脑保护类产品在国内均有较多的企业进行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产品面临着质量、价格、品牌等多方面竞争压力。移动智能终端行业更新换代较快,未来市场竞争格局可能会发生较大变化,若公司不能持续优化产品设计、提高生产质量、增强公司品牌竞争力,将影响公司现有的行业和市场地位,使公司面临市场份额及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是塑胶壳、塑胶原料、PU 料、彩盒等材料。近年来,受市场供需等因素的影响,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增加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成本,并可能导致产品毛利率的波动。公司若不能将部分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向客户转嫁,或者由于价格调整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公司面临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
(三)下游行业波动风险
智能手机保护类产品和平板电脑保护类产品为公司主营业务产品,2017 年、
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上述两类产品的销售收入合计分别为 45,849.35 万元、
60,208.83 万元和 76,606.61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9.33%、97.05%和 98.65%。上述两类产品作为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的配件,其销量与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的出货量呈明显的相关性。自 2015 年起,智能手机市场增速开始放缓,主要发达国家已逐步进入存量时代,二次换机需求成为拉动中高端手机销量的主要动力。如果未来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出货量增速持续下降,公司智能手机保护类产品和平板电脑保护类产品将面临下游市场需求不足的风险。
根据 IDC 数据,预计到 2022 年,全球移动终端市场出货量如下:
单位:百万部
项目 2018 年 2022 年 年复合增长率
智能手机 1,405 1,574 2.88%
平板电脑 149 129 -3.54%
假定公司 2020 年智能手机保护类产品销售收入按 2.88%增长率计算,平板
电脑保护类产品销售收入按-3.54%增长率计算,则上述两类产品的销售收入将由
2019 年的 76,606.61 万元仅增加至 2020 年的 78,113.95 万元,考虑到公司 2019
年扩产导致的固定资产折旧等固定成本增加以及下游终端智能产品的需求能力减弱,可能导致净利润下滑的风险。
(四)汇率波动风险
随着汇率制度改革不断深入,人民币汇率波动日趋市场化。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因此人民币汇率波动在一定程度上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报告期各期发生汇兑损益金额分别为-893.35 万元、894.81 万元和 294.59万元。若未来公司外销收入金额持续上升,而人民币汇率受国内、国外经济环境影响产生较大幅度波动,公司可能面临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
(五)所得税税率变动风险
2016 年 11 月,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 3 年,在此期间企
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 15%税率计缴。公司于 2019 年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复审,取得了证书编号为 GR201944202811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日期
为 2019 年 12 月 9 日,证书有效期三年。若公司未来不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或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使得公司无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则未来所得税费用的上升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六)自有品牌推广风险
自有品牌的建设要求公司具备较强的营运能力和资金实力,如果公司在长期投入建设后,自有品牌业务未能保持足够的市场影响力,或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未能凸显竞争优势,则自有品牌业务投入可能为公司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
(七)进口国政策及国际贸易环境变化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对美国地区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5,130.81 万元、21,528.49万元和 29,320.40 万元,占当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7.97%、33.28%和
35.35%。2019 年 9 月 1 日起,公司对美国地区销售的产品纳入加征 15%关税的商
品清单。
美国加征关税措施实施后,ODM/OEM 业务方面,由于美国主要 ODM/OEM 客户
与公司合作时间较长、合作关系融洽,对公司的产品质量、交货及时性等认可度较高,公司仍按照以往定价方式与客户进行业务往来,公司并未受到加征关税影响,且目前订单情况稳定,未来也具有持续性;自有品牌业务方面,公司虽承担了加征关税带来的单位成本增加,但由于公司在美国的自有品牌产品销售单价较高,相对最终销售单价,加征关税带来的单位成本增加较小,且公司可通过价格调整、拓展销售市场等方式减少加征关税带来的影响。
随着中美贸易关系的缓和,根据中美贸易第一阶段协定,2020 年 2 月 14 日
起,公司出口至美国的产品加征关税税率调减至加征 7.5%。但如果中美贸易摩擦继续升级,继续提高加征关税税率或未来美国客户均要求由公司承担部分或全部关税成本,会对公司对美国产品出口以及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八)客户相对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 50%以上的收入来自于 ODM/OEM 业务,客户主要为智能终端
配件行业的国际知名品牌商以及大型智能终端制造商。这类企业规模普遍较大,较高的年采购额为公司创造高收入的同时,也形成了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现状。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前 5 大客户(按照同一控制下合并计算的口径)的销售额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0.53%、62.88%和 71.56%。虽然公司与主要客户关系稳定,但是如果公司的主要客户大幅降低对公司产品的采购额或终止与公司的合作,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其中,报告期各期,公司对华
为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2,697.48 万元、26,517.85 万元和 37,711.47 万元,占营
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23.47%、40.99%和 45.47%。若未来华为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出货量出现大幅下滑,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的影响
2020 年 1 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致使全国各行各业均遭受了不同
程度的影响,并已在全球范围内蔓延。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国内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但美国作为公司主要海外市场,疫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生产方面,公司主要供应商集中于珠三角地区,自 2020 年 3 月初起,公司基本已实现满产。国内销售方面,由于近一个月的停产,以及部分国内客户采购计划延后,导致公司 2020 年一季度国内收入有一定程度下滑。国外销售方面,疫情虽然影响了部分客户的采购计划,但以沃尔玛为代表的主要客户并未受到影响,公司 2020 年1-6 月对海外客户的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有一定程度的增长。营业收入方面,公
司 2020 年 1-6 月外销金额为 21,199.25 万元,较 2019 年 1-6 月的外销金额
16,401.34 万元增长了 4,797.91 万元,同比增长 29.25%。在美国新冠肺炎疫情如此严重的背景下,公司外销收入仍能持续稳定增长,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①新冠肺炎疫情不会对移动智能终端配件的需求产生消极影响,由于视频会议、在线教育、游戏娱乐等需求的增加,一定程度上甚至会促进消费者对移动智能终端及其配件的需求;②海外需求并未受到影响的背景下,公司积极抓住海外市场畅通的销售渠道,抓紧组织生产和物流,积极满足海外客户需求;③本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