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7 证券简称:圣元环保 公告编号:2023-025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2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271,741,053 股为基数,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7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9,021,873.71 元(含税)。
本次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派方案
1.2022 年度现金股利派发情况说明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71,741,05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7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63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间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0000 元;
持股超过一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 公司不存在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3.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3 年 6 月 16 日(星期五),除权
除息日:2023 年 6 月 19 日(星期一)。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 2023 年 6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进行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后,前述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事宜
1.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2.咨询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宝洲污水处理厂内
3.咨询联系人:证券事务专员李作湟
4.咨询电话:0592-5616385;传真:0592-5616365
5.咨询邮箱:syzq2016@163.com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4.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