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7 证券简称:圣元环保 公告编号:2021-048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
派分方案已获2021年5月13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情况
1.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271,741,053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2,608,926.36 元(含税)。本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71,741,05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间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4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
持股超过一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7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7 月 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1 年 7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7 月 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1.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2.咨询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宝洲污水处理厂内
3.咨询联系人:赵慰亭
4.咨询电话:0592-5616385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