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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67 深市 圣元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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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元环保: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8

圣元环保: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67    证券简称:圣元环保    公告编号:2020-016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2020年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运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10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01 号文《关于同
意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6,8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19.34 元。截至 2020 年 8 月 14 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6,8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15,12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96,308,869.2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18,811,130.75 元。上述资金 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 [2020]000449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 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披露的募集资 金使用用途:结合公司的业务发展目标,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在扣 除发行费用后,按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      备案审批情况

                                          庆市发改〔2016〕344
  1  庆阳市生活垃圾焚烧  310,000,000.00 号、庆市发改函〔2018〕
    发电一期项目                        153 号、 庆市发改函
                                          〔2020〕3 号

  2  鄄城县生活垃圾焚烧  360,000,000.00 菏发改审批〔2018〕68
    发电一期项目                        号

  3  梁山县环保能源发电  350,000,000.00 济发改许可〔2019〕1 号
    项目

  4  汶上县环保科技发电  350,000,000.00 济审服企投〔2019〕1 号
    一期项目

  5  偿还融资租赁款项、  400,000,000.00

    银行贷款等长期贷款

        合  计        1,770,000,000.00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对上述项
目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并用于后续剩余投入。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超募资金。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运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品种:公司拟购买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收益凭证、资管计划等投资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

  其中,本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3.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闲置募集资
金,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实施方式:上述事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股票及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
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及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运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10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运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10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及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不影响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圣元环保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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