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
象人员名单的核实意见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克创新”)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监事会认真核查,现就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发表核实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均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包含外籍员工)。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我们同意确定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4
年 7 月 16 日,并以 40.62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05 名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 4,201,903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