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价 格调整、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及作废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克创新”)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 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监事会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完毕,以总股本 406,427,207 股为基数,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1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87,712,648.40 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2 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 6 名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本次可归属的 9.8017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有关事宜,本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8.6984 万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2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上述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