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6 证券简称:安克创新 公告编号:2024-003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 2024 年 1 月 9 日(星期二)在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 39 号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
公司一期七栋 7 楼 701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 月 4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阳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 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 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后续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对部分治理 制度进行修订。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和高文进先生分别因任期届满和个人发展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委员职务,辞职后均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聪亮先生、易玄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聪亮先生、易玄女士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任期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李国强先生、高文进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职责。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提名李聪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提名易玄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本议案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效率,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专业特长,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了调
整,改选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邓海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同时,因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高文进先生辞职,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聪亮先生、易玄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相应调整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
综上,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方案如下:
1、审计委员会:易玄(主任委员)、邓海峰、李聪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聪亮(主任委员)、易玄、张山峰
3、提名委员会:邓海峰(主任委员)、易玄、阳萌
4、战略委员会:阳萌(主任委员)、赵东平、邓海峰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保持一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因业务开展实际需求,公司申请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规模从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或等值外币,下同)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有效期与前次保持一致,即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有效。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星期四)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 月 10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聪亮先生简历
李聪亮先生,1977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
学电子工程学士和人工智能硕士,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 MBA。曾任麦肯锡咨询顾问、泛大西洋投资集团董事、高瓴资本董事总经理;2018 年 10 月至今担任北京南山谦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聪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聪亮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
易玄女士简历
易玄女士,197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大学管理
科学与工程博士。2002 年至今任职于中南大学,现任中南大学商学院会计专硕中心专业主任、会计学专业副教授,兼任湖南省风险管理研究会理事以及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易玄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易玄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