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
象人员名单的核实意见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召开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监事会认真核查,现就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发表核实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均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包含外籍员工)。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5、本激励计划中 1 名激励对象(MOON SAE BYUL)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
本激励计划,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包括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对象人数由 194 名变更为 193 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500,216 股变更为 2,463,313 股;因首次授予股数调减导致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的总比例超过 20%,因此同步减少预留部分股数,由625,054 股变更为 615,828 股。
6、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确定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7 月 25 日,并以 55.37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93 名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 2,463,313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