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6 证券简称:安克创新 公告编号:2022-031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阳萌先生、赵东平先生、高韬先生、张山峰先生、连萌先生、祝芳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国强先生、邓海峰先生、高文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高文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前述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三年;其中,根据法规要求,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因此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的任职日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4 年 1 月。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
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阳萌先生,198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6年2月至2011年7月,任Google Inc.高级软件工程师;2011年12月至2016年5月,任海翼有限首席执行官;2013年6月至今,任Road Travelled Holding Limited等公司董事;2016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阳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8,97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4.04%,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赵东平先生,197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4年8月至2008年4月,先后任戴尔中国有限公司产品销售总监、产品销售高级经理;2008年4月至2012年1月,任谷歌信息技术(中国)有限公司大中国区在线销售与运营总经理;2012年1月至2016年5月,任海翼有限总裁;2016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赵东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8,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98%,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高韬先生,197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3年至2005年,任北电网络(中国)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2005年至2007年,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海外营销事业部销售经理;2007年至2010年,先后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销售经理、销售总监;2010年至2012年,先后任谷歌信息技术(中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部门经理;2012年5月至2016年5月,任海翼有
高韬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725,137股,占公司总股本2.39%,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张山峰先生,198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5年7月至2006年3月,任TCL电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区域渠道专员;2006年4月至2010年1月,先后任戴尔(中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销售主管;2010年1月至2014年8月,先后任谷歌信息技术(中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大中华区负责人及大中华及韩国区负责人;2014年8月至2016年5月,任海翼有限副总经理;2016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张山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923,079股,占公司总股本1.70%,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连萌先生,197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1年7月到2008年5月先后担任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多种管理职位;2008年6月至2020年10月先后任爱奇创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投资经理、IDG资本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爱奇创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和谐卓睿(珠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20年11月至今任天津宸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经理、执行董事;2017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连萌先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祝芳浩先生,197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0年至2016年,历任酷派互联网及电商总裁、360手机总裁等职务。2016年加入公司至今,任子公司深圳海翼智新科技有限公司总裁;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祝芳浩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国强先生,197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并曾兼任日本关西学院大学客员研究员、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庭长助理、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等职务,2020年至今兼任吉林策仪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20年11月至今任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国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邓海峰先生,197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储备管理司债券交易员、中信资本资产管理部高级经理、法国兴业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副总裁、比利时富通银行助理董事、上海元昊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16年9月至今,任中国华新资本(香港)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邓海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高文进先生,196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中南财经大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常务副所长、中南财经大学会计系审计教研室主任、会计系副主任、学校会计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等职务;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湖北省审计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科技厅、财政厅和武汉市科技局有关企业项目评审财务专家、星燎投资有限责任股份公司风控委员、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高文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