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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克创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25

安克创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66        证券简称:安克创新          公告编号:2020-013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克创新”)拟使用超募资金 35,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

  (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二)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92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1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6.32 元,共计
募集资金271,912.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57,418.53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1,175,351,000.00 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88
号),经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超募资金总额为 1,175,351,000.00 元,已使用 14,362,308.14
元用于支付发行费用。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35,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78%。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

  (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 30%;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0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5,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5,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满足了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同意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35,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保荐机构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安克创新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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