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5 证券简称:大宏立 公告编号:2023-099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重庆瑞建祥物流有限公司、凉山州鑫顺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向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租赁机器设备及支付融资租赁费的履约义务提供连带责任回购担保;于 2023 年 9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通化县巨丰采石场(普通合伙)、泽库县正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耀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向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租赁机器设备及支付融资租赁费的履约义务提供连带责任回购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关于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重庆瑞建祥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三方《买卖合同》,重庆瑞建祥物流有限公司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公司对重庆瑞建祥物流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315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
回购担保;公司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凉山州鑫顺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三方《买卖合同》,凉山州鑫顺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公司对凉山州鑫顺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114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回购担保;公司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通化县巨丰采石场(普通合伙)签订三方《买卖合同》,通化县巨丰采石场(普通合伙)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公司对通化县巨丰采石场(普通合伙)申请人民币718.4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回购担保;公司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泽库县正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三方《买卖合同》,泽库县正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公司对客户泽库县正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622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回购担保;公司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黑龙江耀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三方《买卖合同》,黑龙江耀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公司对客户黑龙江耀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220.968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回购担保。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重庆瑞建祥物流有限公司
1、担保方: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重庆瑞建祥物流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叁佰壹拾伍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担保期限:24 个月
6、担保范围:客户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支付截止实际支付回购款日时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客户已逾期的租金及逾期利息;截止实际回购款日后剩余未到期租赁本金(不含未到期租金利息)和名义货价(名义货价为一元或者一百元,以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客户需支付的名义货价为准);出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如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费、执行费用、租赁物取回费用等)
(二)凉山州鑫顺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1、担保方: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凉山州鑫顺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壹佰壹拾肆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担保期限:24 个月
6、担保范围:客户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支付截止实际支付回购款日时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客户已逾期的租金及逾期利息;截止实际回购款日后剩余未到期租赁本金(不含未到期租金利息)和名义货价(名义货价为一元或者一百元,以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客户需支付的名义货价为准);出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如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费、执行费用、租赁物取回费用等)
(三)通化县巨丰采石场(普通合伙)
1、担保方: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通化县巨丰采石场(普通合伙)
3、担保金额:柒佰壹拾捌万肆仟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担保期限:24 个月
6、担保范围:客户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支付截止实际支付回购款日时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客户已逾期的租金及逾期利息;截止实际回购款日后剩余未到期租赁本金(不含未到期租金利息)和名义货价(名义货价为一元或者一百元,以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客户需支付的名义货价为准);出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如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费、执行费用、租赁物取回费用等)
(四)泽库县正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担保方: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泽库县正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陆佰贰拾贰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担保期限:24 个月
6、担保范围:客户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支付截止实际支付回购款日时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客户已逾期的租金及逾期利息;截止实际回购款日后剩余未到期租赁本金(不含未到期租金利息)和名义货价(名义货价为一元或者一百元,以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客户需支付的名义货价为准);出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
费用(如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费、执行费用、租赁物取回费用等)
(五)黑龙江耀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担保方: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黑龙江耀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贰佰贰拾万玖仟陆佰捌拾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担保期限:24 个月
6、担保范围:客户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支付截止实际支付回购款日时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客户已逾期的租金及逾期利息;截止实际回购款日后剩余未到期租赁本金(不含未到期租金利息)和名义货价(名义货价为一元或者一百元,以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客户需支付的名义货价为准);出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如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费、执行费用、租赁物取回费用等)
四、反担保措施
重庆瑞建祥物流有限公司关联股东汤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并以个人信用为公司该项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凉山州鑫顺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关联股东宿威、罗羚及法定代表人马明贵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并以个人信用为公司该项担保事宜提供反担保。通化县巨丰采石场(普通合伙)普通合伙人王槟、张海燕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并以个人信用为公司该项担保事宜提供反担保。泽库县正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关联股东李军刚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并以个人信用为公司该项担保事宜提供反担保。黑龙江耀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联股东肖连龙、肖连程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并以个人信用为公司该项担保事宜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正在执行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9,746.57 万元,占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76%。公司未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已提供的对外担保中存在一项逾期担保,公司已履行担保代偿义务,同时通过诉讼方式向被担保人进行追偿,相关诉讼已胜诉,被担保人尚需向公司支付 187.56 万元及资金利息。
六、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文本。
特此公告。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