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5 证券简称:大宏立 公告编号:2022-109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
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审计部负责人的聘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甘德宏先生、LI ZEQUAN 先生、甘德君先生、王振伟先生、何真女士、何熙琼先生。其中,甘德宏先生为董事长,王振伟先生、何真女士、何熙琼先生为独立董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三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各委员会的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甘德宏先生(主任委员)、王振伟先生、何真女士
提名委员会:王振伟先生(主任委员)、何熙琼先生、甘德宏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何真女士(主任委员)、何熙琼先生、LI ZEQUAN 先生
审计委员会:何熙琼先生(主任委员)、何真女士、甘德君先生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袁涛先生、高天银先生、高翔先生。其中,袁涛先生为监事会主席,高翔先生为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为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公司监事会中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非职工代表监事相关简历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com.cn)上披露的《关于换届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5)。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总经理兼财务总监:LI ZEQUAN 先生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高勇先生
副总经理:甘德君先生、甘德昌先生、甘德忠先生、杨中民先生、先敬先生、李恩明先生、陈莉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8-88266821
传真:028-88266821
邮箱:dhljq@dhljq.com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 777 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 B
栋 24 楼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计部负责人聘任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晓红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晓红女士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部分董事、监事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杨中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但仍继续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截止公告日,杨中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37,1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7950%,杨中民先生配偶及其他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王兵先生、监事李玉彬女士、职工代表
监事李小凤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但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止公告日,王兵先生通过成都宏振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975 股,通过成都宏源同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24,84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37%,王兵先生配偶及其他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截止公告日,李玉彬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玉彬配偶及其他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截止公告日,李小凤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小凤配偶及其他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人员离任后,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9 日
附件:人员简历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LI ZEQUAN,男,1975 年 8 月生,澳大利亚国籍,研究生学历,特许公
认会计师(ACCA)。2004 年 7 月至 2007 年 8 月在悉尼胜鲁克斯医院从事会计工
作;2008年3月至2009年5月在四川金广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
2009 年 8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成都市荣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0 年 6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大宏立有限总监;2013 年 7 月至 2022 年 6 月任大宏立董事、
财务总监,2021 年 4 月至 2022 年 6 月任大宏立总经理。
截止公告日,LI ZEQUAN 先生之配偶程曦女士通过成都宏源同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78,750 股,通过成都宏振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9,615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312%。LI ZEQUAN 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高勇,男,1977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
历。曾担任温州奥乐安全器材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5 年 4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
大宏立有限行政主管、行政部长;2013 年 7 月至 2022 年 6 月任大宏立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高勇先生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截止公告日,高勇先生通过成都宏源同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91,092 股,通过成都宏振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1,323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6239%。高勇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甘德君,男,1973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学学历。
1995 年至 2004 年任大邑建工厂销售经理;2004 年 5 月至 2012 年 3 月任大宏立
有限销售部部长、运营总监;2012 年 3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大宏立有限销售总监;
2013 年至 2022 年 6 月任大宏立副总经理。
截止公告日,甘德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92,987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4234%。甘德君先生系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甘德宏之胞弟,与高级管理人员甘德昌、甘德忠系堂兄弟关系,除前述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甘德昌,男,1961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
历。1995 年 1 月进入大邑建工机械厂工作,任职装配岗位;2004 年 5 月进入大
宏立有限担任厂长,2008 年担任大宏立有限销售部门副总经理,2013 年 7 月至
今担任大宏立战略办公室副主任,2021 年 4 月至 2022 年 6 月担任大宏立副总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