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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宏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4

大宏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65          证券简称:大宏立          公告编号:2022-094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 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
 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前审查,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甘德宏先生、LI ZEQUAN 先生、甘德君先生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振伟先生、何真女士、何熙琼先生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候选人(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 认为上述董事会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独立董事人数未 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 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全体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 求。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振伟先生、何真女士、何熙琼先生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 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与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3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4 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简历

    甘德宏,男,1965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学学历。
1980 年起从事机械相关行业,1988 年创办大邑建机修配经营部;1995 年 4 月创
立大邑建工厂并任厂长;2004 年 5 月与其配偶张文秀共同创立大宏立有限,并
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13 年 7 月至 2021 年 4 月任大宏立总经理,2013 年 7
月至今任大宏立董事长;现兼任大邑县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主席(会长)、成都非公企业学院理事长,成都市机械制造业商会会长。

    截止公告日,甘德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4,441,338 股,通过西藏大宏立
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8,349,130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72248%。甘德宏与张文秀系夫妻关系,甘德宏、张文秀系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西藏大宏立实业有限公司为其夫妇控制之企业,甘德宏与高级管理人员甘德君系胞弟关系、与高级管理人员甘德昌系、甘德忠系堂兄弟关系,除前述情况外,甘德宏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
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LI  ZEQUAN,男,1975 年 8 月生,澳大利亚国籍,研究生学历,特许公
认会计师(ACCA)。2004 年 7 月至 2007 年 8 月在悉尼胜鲁克斯医院从事会计工
作;2008年3月至2009年5月在四川金广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
2009 年 8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成都市荣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0 年 6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大宏立有限总监;2013 年 7 月至今任大宏立董事、财务总监,
2021 年 4 月至今任大宏立总经理。

    截止公告日,LI ZEQUAN 先生之配偶程曦女士通过成都宏源同盛企业管理
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78,750 股,通过成都宏振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9,615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312%。LI ZEQUAN 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甘德君,男,1973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学学历。1995
年至 2004 年任大邑建工厂销售经理;2004 年 5 月至 2012 年 3 月任大宏立有限
销售部部长、运营总监;2012 年 3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大宏立有限销售总监;2013
年至今任大宏立副总经理。

    截止公告日,甘德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92,987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14234%。甘德君先生系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甘德宏之胞弟,与高级管理人员甘德昌、甘德忠系堂兄弟关系,除前述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
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附件:独立董事简历

    王振伟,男,1975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现任电子科技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图学学会高级会员,四川省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第十二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何真,女,1976 年 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现
任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主任,硕士生导师。

    何熙琼,男,1988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现任西南财经大学证券与期货学院副教授,会计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一带一路”小币种货币交易模拟研究中心主任、四川省科技青年联合会第六届理事、中国管理会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截至公告日,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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