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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64 深市 南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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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环境: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南大环境: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64          证券简称:南大环境          公告编号:2024-011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委托理财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期限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决议有效期

    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总经理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委托理财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决策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关联关系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三、投资风险及内部控制措施

    1.投资存在的风险

    (1)尽管公司进行的委托理财仅限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各种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

    2.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
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南大环境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南大环境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2024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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