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4 证券简称:南大环境 公告编号:2023-025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五)14:00
2.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 22 号逸夫管理科学楼 1409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第二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尹建康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16,764,0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1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16,280,3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0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83,7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120%。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84,0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323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83,7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20%。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6,764,0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4,0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314,4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5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449,5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449,5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2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449,5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9,5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88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314,4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5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449,5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9,5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2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449,5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9,5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88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314,4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5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449,5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9,5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2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449,5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9,5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88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314,4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5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449,5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9,5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2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449,5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9,5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88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314,4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5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449,5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9,5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2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449,5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9,5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88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314,4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5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449,5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9,5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2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449,5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9,5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88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314,4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5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449,5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9,5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2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449,5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9,5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88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304,4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6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459,5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9,5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4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54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459,5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9,5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946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314,4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5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449,5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9,5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2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449,5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9,5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88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2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和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290,9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48%;反对23,5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2%;弃权 449,5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9,5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567%;反对 23,5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633%;弃权 449,5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9,5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88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314,4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5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449,5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9,5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63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