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4 证券简称:南大环境 公告编号:2023-014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3,521,974.49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13,049,581.24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盈余公积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93,209,652.83元,母公司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66,639,879.29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决定:2022年度以现有公司总股本155,0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3,024,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后,独立董事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制定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表示一致同意。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获得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