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4 证券简称:南大环境 公告编号:2022-040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6 月 2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获 2022 年 6 月 2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为:2021 年度以现有公司总股本 91,2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2,960,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
积每 10 股转增 7 股,合计转增 63,840,000 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
增加至 155,040,000 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登记为准),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1,2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8.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7.200000 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6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91,2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55,040,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13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1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股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
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2 年 6 月 14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本(股) (股) (%)
一、限售条件流
通股/非流通股 68,400,000 75.00 +47,880,000 116,280,000 75.00
二、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22,800,000 25.00 +15,960,000 38,760,000 25.00
三、总股本 91,200,000 100.00 +63,840,000 155,040,000 100.00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55,040,000 股摊薄计算,2021 年度每
股净收益为 0.60 元。
2.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大学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南京大学、股东南京国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南高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南京两江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陆朝阳先生、吴俊锋先生、张以飞先生、姚琪女士、周文强先生、王丹女士、董迎雯女士、佘雁翎女士、李良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除权除息后,上述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金银街 16 号科学楼 9 楼
咨询联系人:李良
咨询电话:025-83685680
传真电话:025-83682796
十、备查文件
1、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