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3-117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
程》作如下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零五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此条款删除
新增“第五章 董事会 第二节 独立董事(第一百零五条
至 第一百一十四 条)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
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
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
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董事会在聘惩事项。董事会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时,应该经董任高级管理人员时,应该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查并听
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查并听取其意见。 取其意见。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 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
的工作; 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
的其他职权。 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
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独立董事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中的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
会的运作。 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
会议。本章程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第一
百零九条第三款所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
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
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因新增条款导致的序号变动依次顺
延。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授权
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