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2-055
债券代码:123134 债券简称:卡倍转债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2022 年 6月 10 日
2、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246万份
3、股票期权行权价格:73.68元/份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首次授予条
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6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2022年6月10日为首次授
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46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3月30日起至2022年4月8日,公司在内部办公系统上公示了本次激励计
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
议。
3、2022年4月13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及在公司激励对象符合条件
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22年6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的
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激励计
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职务变动,公司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4万变更为9万份,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61万份变更为246万份。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不变,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61万份变更为246万份。
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本次调整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73.98元/份调整为73.68元/份。
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首次授予的内容与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需同时
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需要终止激励计划的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认真审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 综上
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四、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情况
1、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2022 年6月10日
2、股票期权行权价格:73.68元/份
3、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246万份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5、授予人数 19人,具体分配如下:
(1)股票期权分配总体情况表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 占授予股票期 占目前总股本的
权数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比例
高级管理人员、总监级管理人员(19 人) 246 100% 4.35%
合计 246 100% 4.35%
(2)激励对象名单
获授的股 占授予股票 占目前总股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票期权数 期权总量的 本的比例
量(万份) 比例
1 林光耀 中国 董事长、总经理 24 9.77% 0.43%
2 徐晓巧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24 9.77% 0.43%
3 林强 中国 副总经理 24 9.77% 0.43%
4 秦慈 中国 副总经理、董事会 24 9.77% 0.43%
秘书
5 王凤 中国 董事、财务负责人 24 9.77% 0.43%
6 蒋振华 中国 总监级管理人员 9 3.66% 0.16%
7 冯琦 中国 总监级管理人员 9 3.66% 0.16%
8 林光飞 中国 总监级管理人员 9 3.66% 0.16%
9 程红艳 中国 总监级管理人员 9 3.66% 0.16%
10 陈洪敏 中国 总监级管理人员 9 3.66% 0.16%
11 王绍斌 中国 总监级管理人员 9 3.66% 0.16%
12 潘立荣 中国 总监级管理人员 9 3.66% 0.16%
13 张波 中国 总监级管理人员 9 3.66% 0.16%
14 刘开迅 中国 总监级管理人员 9 3.66% 0.16%
15 陈磊 中国 总监级管理人员 9 3.66% 0.16%
16 张本果 中国 总监级管理人员 9 3.66% 0.16%
17 曹金鑫 中国 总监级管理人员 9 3.66% 0.16%
18 刘晓龙 中国 总监级管理人员 9 3.66% 0.16%
19 张晓芳 中国 总监级管理人员 9 3.66% 0.16%
6、有限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7、行权安排:
行权期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 1/3
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 1/3
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 1/3
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8、行权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在行权期的各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和个人绩效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分年度对公司2022-2024年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 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目标 和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