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2 证券简称:蓝盾光电 公告编号:2024-101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其中 4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同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了第七届监事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
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王建强先生
非独立董事:王建强先生、袁永刚先生、崔乃国先生、万露露女士
独立董事:于波先生、蒋蔚女士、曹春雷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上述 7 人组成,任期自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1)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于波先生、蒋蔚女士、曹春雷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王迎春先生
非职工代表监事:王迎春先生、范烜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孙元媛女士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上述 3 人组成,任期自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2)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监事会成员最近二年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王建强先生、蒋蔚女士、曹春雷先生,并由王建强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于波先生、蒋蔚女士、袁永刚先生,并由于波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曹春雷先生、于波先生、王建强先生,并由曹春雷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蒋蔚女士、曹春雷先生、王建强先生,并由蒋蔚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经理:王建强先生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崔乃国先生
副总经理:李雪峰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万露露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陆明霞女士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3)任期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万露露女士、陆明霞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万露露、陆明霞
电话:0562-2291110
邮箱:bgs@ldchina.cn
联系地址: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及投资管理部
邮编:244000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王英俭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离任后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夏茂青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离任后仍在公司任职。彭传英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离任后仍在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日,夏茂青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1,400,4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6%;离任后,夏茂青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及减持相关规定,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王英俭先生、彭传英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上述离任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0 日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一、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
1.王建强先生,汉族,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南京华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部副部长,南京泰雷兹熊猫交通系统有限公司投标经理,苏州雷格特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苏州雷格特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铜陵市工商联副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王建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袁永刚先生,汉族,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新加坡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苏州市东山钣金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部部长、副经理、副董事长。现任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省总商会副会长,苏州市工商联副主席,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苏州市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会长。
截至本公告日,袁永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4,195,86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23.94%,为公司控股股东;袁永刚先生与配偶王文娟女士共同控制的安徽高新金通安益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13,749,8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45%,袁永刚夫妇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为 31.39%,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除上述情况外,袁永刚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3.崔乃国先生,汉族,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曾任于苏州捷美电子有限公司、苏州技泰精密部件有限公司、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崔乃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万露露女士,汉族,199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于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千寻位置网络有限公司。现任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上海星思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万露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