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2 证券简称:蓝盾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9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
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海南百意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公司股东海南百意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百意科技”)计划在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在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148,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4.6622%)。公司董事夏茂青,高级管理人员刘宏、张海燕通过百意科技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3,656,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7724%),上述人员计划在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或在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14,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6931%),该部分减持股份数量已包含在百意科技拟减持的6,148,000 股计划中。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在减持计划期限内,百意科技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后续减持计划:持公司股份 8,89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7415%)的百意科技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148,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4.6622%)。
公司于近日收到百意科技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实施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百意科技持公司股份 8,89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7415%;在减持计划期限内,百意科技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相关情况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上述股东实际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零,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未违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公司已就上述减持进展情况及时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股东后续减持计划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所持股份总 所持股份总数占公司
数(股) 股本比例(%)
1 海南百意科技中 5%以上股东、员 8,890,000 6.7415
心(有限合伙) 工持股平台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百意科技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148,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4.6622%)。
(6)减持价格:减持开始之日至 2023 年 8 月 23 日,减持价格根
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除权除息等因素调
整后的发行价;2023 年 8 月 24 日至减持届满之日,减持价格根据减持
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2.减持计划的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时需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且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得减持股份。
(3)若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百意科技,通过百意科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夏茂青、刘宏、张海燕,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承诺
(1)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夏茂青、刘宏、张海燕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②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③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承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及收盘价将相应进行调整。
④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含第 6 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含
第 7 个月、第 12 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2)公司股东百意科技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2.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百意科技承诺:
①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单位/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②本单位/本人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③本单位/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
议转让方式等。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百意科技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后续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百意科技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