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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盾光电: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01

蓝盾光电: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62    证券简称:蓝盾光电  公告编号:2023-007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
              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宁波庐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
 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十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公司股东宁波庐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庐熙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十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月资管”)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512,9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9056%)。

  公司于近日收到庐熙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十月资管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庐熙投资持公司股份 8,782,04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6596%,十月资管持公司股份 192,49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460%。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庐熙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十月资管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尚未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相关情况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上述股东实际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未违反上市时的减持意向、承诺和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上述股东剩余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庐熙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十月资管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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