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2 证券简称:蓝盾光电 公告编号:2022-041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上午9:15至2022年4月12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电子工业区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袁永刚。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62,671,29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2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8,890,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41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53,781,29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83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76,4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76,4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议案 1.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611,0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039%;反对 6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9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042%;反对 6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8.79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
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611,0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039%;反对 6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9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042%;反对 6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8.79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611,0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039%;反对 6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9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042%;反对 6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8.79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611,0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039%;反对 6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9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042%;反对 6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8.79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616,2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122%;反对 5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8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105%;反对 5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1.98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607,8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988%;反对 6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0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157%;反对 6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2.98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 7.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607,8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988%;反对 6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0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157%;反对 6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2.98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 8.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607,8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988%;反对 6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0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157%;反对 6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2.98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 9.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607,8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988%;反对 6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0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157%;反对 6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2.98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 10.00 《关于选举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617,9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150%;反对 5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8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356%;反对 5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9.76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鲍金桥 张鑫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