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2 证券简称:蓝盾光电 公告编号:2020-016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入新厂区建设及高端分析测量仪器技
改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超募资金计划投入新厂区建设及高端分析测量仪器技改项目,项目规划投资12,207.19万元。
2、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现将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净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6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9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33.9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11,933.15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107,695.14 万元。
(二)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151 号《验
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 2020 年 8 月 1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超募资金情况
根据《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总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额(万元)
研发中心及监测仪器生产基地
21,024.63 21,024.63
建设项目
大气环境综合立体监测系统及
25,070.04 25,070.04
数据服务建设项目
运维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4,954.97 4,954.97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18,000.00 18,000.00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共 38,645.5 万元,尚未使用。
三、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一)项目概述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 12,207.19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新厂区建设及高端分析测量仪器技改项目(以下简称为“本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 本次投资建设新项目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投入新厂区建设及高端分析测量仪器技改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生产厂房建设工程、公司2#号楼技改装修工程和物流道路修缮及零星改造工程三个部分。
项目总投资额为12,207.1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7,581.82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为3,403.47万元;基本预备费为549.2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672.64万元。
该项目投资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项目由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实施,公司已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铜陵支行开设超募资金专项账户,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编写了《新厂区建设及高端分析测量仪器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超募资金投资的可行性
1、环境监测、交通管理和气象探测等仪器仪表行业是我国高端装备制造行业中的重要子行业,在我国经历了近六十年的发展,市场化程度高,为各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随着“中国制造2025”、“平安城市”、“智慧城市”、“数据中国”等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实施,物联网、云计算、5G等技术的发展,仪器仪表产业将迈进高速发展的新阶段。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具有良好的政策及市场前景。
2、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学研企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助推企业发展和转型升级。凭借优秀的研发团队及突出的研发效能,公司已形成了业内领先的技术研发优势,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3、公司在环境监测、交通管理和气象探测等领域深耕细作,先后承担了多项国家和省部级重大科技专项,技术不断突破和积累,现已掌握了一系列领先的监测核心技术。公司已积累了丰厚的技术储备,可直接运用于本项目的建设,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对公司的影响和项目风险
1、项目建成后将达到以下指标: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值 备注
1 新增项目总投资 万元 12,207.19
2 年营业收入(达产年) 万元 36,750.00
3 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 年 7.53 所得税后/静
态
4 财务内部收益率 16.96% 所得税后
5 财务净现值(ic=6%) 万元 8,454.46 所得税后
2、本项目的建设对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新场地的投入使用将有效改善公司的生产环境,提升核心零部件的生产能力和智能制造水平,适应公司产品需求增加的需要,增强公司可持续性发展的原动力;另一方面,通过此次技术改造,可有效改善高端分析仪器组装、调试的生产环境,提高生产效率,提升公司在环境监测、交通管理、气象探测等领域的市场地位,并助力公司产品及技术向新的应用领域拓展,为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奠定基础。
3、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行业前景的判断等综合因素作出。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变化、项目管理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项目进程未达预期的风险。
六、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入新厂区建设及高端分析测量仪器技改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生产厂房建设工程、公司 2#号楼技改装修工程和物流道路修缮及零星改造工程三个部分。本项目的建设对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新场地的投入使用将有效改善公司的生产环境,提升核心零部件的生产能力和智能制造水平,适应公司产品需求增加的需要,增强公司可持续性发展的原动力;另一方面,通过此次技术改造,可有效改善高端分析仪器组装、调试的生产环境,提高生产效率,提升公司在环境监测、交通管理、气象探测等领域的市场地位,并助力公司产品及技术向新的应用领域拓展,为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奠定基础。项目总投资额为 12,207.19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 7,581.82 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为 3,403.47 万元;基本预备费为 549.26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 672.64 万元,蓝盾光电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与公司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12,207.19 元投入新厂区建设及高端分析测量仪器技改
项目,由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要求。
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合理,对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新场地的投入使用将有效改善公司的生产环境,提升核心零部件的生产能力和智能制造水平,适应公司产品需求增加的需要,增强公司可持续性发展的原动力;另一方面,通过此次技术改造,可有效改善高端分析仪器组装、调试的生产环境,提高生产效率,提升公司在环境监测、交通管理、气象探测等领域的市场地位,并助力公司产品及技术向新的应用领域拓展,为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奠定基础,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与公司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入新厂区建设及高端分析测量仪器技改项目。
3、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入新厂区建设及高端分析测量仪器技改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生产厂房建设工程、公司 2#号楼技改装修工程和物流道路修缮及零星改造工程三个部分。本项目的建设对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新场地的投入使用将有效改善公司的生产环境,提升核心零
部件的生产能力和智能制造水平,适应公司产品需求增加的需要,增强公司可持续性发展的原动力;另一方面,通过此次技术改造,可有效改善高端分析仪器组装、调试的生产环境,提高生产效率,提升公司在环境监测、交通管理、气象探测等领域的市场地位,并助力公司产品及技术向新的应用领域拓展,为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奠定基础。项目总投资额为 12,207.19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
7,581.82 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为 3,403.47 万元;基本预备费为 549.26 万
元;铺底流动资金为 672.64 万元,蓝盾光电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与公司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蓝盾光电使用超募资金投入新厂区建设及高端分析测量仪器技改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