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1 证券简称:美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英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
董事 7 人,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吴英、柳海鹰、郭向华、周湘、杨建君、林峰、李
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认真、细致地讨论和投票表决,通过了下述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9)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60)。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 2024 年上半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以 2024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480,012,000 股为基数,合计
派发现金股利 48,001,200.00 元,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 元(含税)。本
次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法》《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提议拟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15:30 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3)。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陕西美畅金刚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半年度现
金分红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陕西美畅金刚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出资占比 72%)
以现金形式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 6,000,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