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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畅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30

美畅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61    证券简称:美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下午 15:30 在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渭惠路东段富海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公告。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其中: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30 日下午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3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吴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302,730,7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06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38,108,8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604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64,621,855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13.4626%。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人,代表股份4,360,1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0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36,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7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4,323,2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00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696,5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7%;反对3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25,9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156%;反对3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696,5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7%;反对3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25,9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156%;反对3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0,761,6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496%;反对
1,969,0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5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91,1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8398%;反对
1,969,06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16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202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696,5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7%;反对3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25,9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156%;反对3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2,061,4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89%;反对
66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90,8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6497%;反对
66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35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公司及子公司间互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0,852,3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795%;反对
1,878,3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205%;弃权 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1,8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9199%;反对1,878,3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0801%;弃权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4 年度综合授信提
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624,5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71%;反对 3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25,9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156%;反对3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吴英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4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696,5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7%;反对3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25,9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156%;反对3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696,5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7%;反对3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25,9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156%;反对3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696,5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7%;反对3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25,9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156%;反对3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0,761,6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496%;反对
13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8%;弃权 1,836,36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0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1,1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8398%;反对13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35%;弃权1,836,3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1168%。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696,5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7%;反对3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25,9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156%;反对3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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