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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畅股份: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31

美畅股份: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61        证券简称:美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3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5月31日下午15:30在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渭惠路东段富海工业园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会议文件。2023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其中: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31日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吴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337,124,5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0.23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70,349,5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321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66,775,0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9111%。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6,988,475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1.45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2,909,277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606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4,079,198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849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337,093,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9%;
反对 30,7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1%;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6,957,6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5596%;反对 30,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反对 30,7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1%;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6,957,6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5596%;反对 30,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37,093,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9%;
反对 30,7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1%;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6,957,6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5596%;反对 30,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37,093,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7%;
反对 30,7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1%;弃权 44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6,957,2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5533%;反对 30,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04%;弃权 4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3%。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36,516,1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96%;
反对 608,3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0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6,380,1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1.2955%;反对 608,31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0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35,272,7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07%;
反对 1,851,3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492%;弃权 441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5,136,6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73.5021%;反对 1,851,3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4916%;弃权 44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3%。

    (七)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337,093,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9%;
反对 30,7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1%;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6,957,6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5596%;反对 30,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337,093,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9%;
反对 30,7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1%;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6,957,6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5596%;反对 30,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99,021,3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5%;
反对 30,7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1%;弃权 44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6,957,2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5533%;反对 30,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04%;弃权 4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3%。

    本议案关联股东吴英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2022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结果:同意337,093,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9%;
反对 30,7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1%;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6,957,6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5596%;反对 30,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3 年度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37,093,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7%;
反对 30,7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1%;弃权 44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6,957,2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5533%;反对 30,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04%;弃权 4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3%。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37,093,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9%;
反对 30,7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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