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1 证券简称:美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达到 1%的进展公告
股东张迎九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 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21-082),持有公司股份 34,744,984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8.69%)的 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贾海波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第 4 个交易
日之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以及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第 16 个交易日之
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000,200 股(占公司
当前总股本 2%);持有本公司股份 61,103,551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5.28%)
的股东张迎九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第4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以及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第 16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000,2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2%)。
公司于近日收到张迎九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累计达到 1%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 2022 年 3 月 4 日,张迎九先生减持
公司股份已经累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迎九
住所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大学北路***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9 月 9 日至 2022 年 3 月 4 日
股票简称 美畅股份 股票代码 300861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427.8406 1.07
合计 427.8406 1.07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比
(万股) 例(%) (万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6110.3551 15.28 5682.5145 14.2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110.3551 15.28 5682.5145 14.21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www.cninfo.com.cn)披露了《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公司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持有
本公司股份 61,103,551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5.28%)的股东张迎九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第
4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以及自该
公告披露之日起第16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000,200 股(占公
司当前总股本 2%)。
上述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目前,
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
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
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是□ 否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进度和处理措施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是□ 否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将行使表决权股份的情况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张迎九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累计达到 1%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张迎九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情形。
2、张迎九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系其正常的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4、张迎九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完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