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9 证券简称:西域旅游 公告编号:2023-021
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山天池景区区间车改造项目”建设期延至 2023 年 12 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以上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98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2020 年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3,87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7.19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 278,612,5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 26,075,125.00 元和其他相关发行费 15,842,675.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36,694,700.00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242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天池游客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 8,022.19 8,022.19
2 天池景区灯杆山游客服务项目 5,620.50 5,620.50
3 天山天池景区区间车改造项目 2,026.78 2,026.78
4 归还银行贷款 8,000.00 8,000.00
合计 23,669.47 23,669.47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调整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天山天池景区区间车改造项目”的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用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1 天山天池景区区间车改造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1、“天山天池景区区间车改造项目”延期原因
天山天池景区区间车改造项目,建设规模为新增新能源区间客车 30 辆,项
目总投资为 2,026.78 万元,计划建设期一年。通过本募投项目的建设,将增加公司提供旅游客运服务能力,同时,该项目的实施符合目前景区环保的要求,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仍具有可行性。
延期原因:2022 年受客观因素影响,募投项目推进进度未按原计划实施。
公司充分考虑项目实际情况,该募投项目在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公司拟对“天山天池景区区间车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计划将该项目的完成期限由原计划
2022 年 12 月 31 日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完成进度进行调整,是根据市场及外部环境变化和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以及公司相关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本次调整仅涉及部分项目自身实施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显著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天山天池景区区间车改造项目“建设期至 2023 年 12 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相关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