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8 证券简称:科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5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关于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的最新要求,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变更前后对比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包括:生物技术服务、咨询、开发、转让; 包括:生物技术服务、咨询、开发、转让;
开发、销售定型包装食品添加剂、复配食 开发、销售定型包装食品添加剂、复配食
品添加剂、机电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 品添加剂、机电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委托加工预包装食品;预包装食 进出口;委托加工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
1 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生产乳酸菌粉。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生产乳酸菌粉。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上述经营范围的变更,以及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此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1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证券法》(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在北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在北
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基 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基
2 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北 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北
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怀柔分局注册登记, 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
并 取 得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取 得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110116754160123E 的《营业执照》。 91110116754160123E 的《营业执照》。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包括:生物技术服务、咨询、开发、转让; 包括:生物技术服务、咨询、开发、转让;
开发、销售定型包装食品添加剂、复配食 开发、销售定型包装食品添加剂、复配食
品添加剂、机电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 品添加剂、机电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委托加工预包装食品;预包装食 进出口;委托加工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
3 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生产乳酸菌粉。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生产乳酸菌粉。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 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 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
4 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 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
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 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
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 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
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 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
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5 第四十条 (十八)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第四十条 (十八)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
员工持股计划;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十条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第八十条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 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
(三)本章程的修改; 清算;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三)本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
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总资产 30%的; 的修改;
(五)股权激励计划;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 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 总资产 30%的;
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6 其他事项。 (六)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优先
股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品种;
(七)回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八)重大资产重组;
(九)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回其
股票在本所上市交易、并决定不再在交易
所交易或者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
易或转让;
(十)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
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
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
其他事项。
第八十一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 第八十一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 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
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
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的股份总数。
7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
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 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
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 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
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 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
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 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机构,公开请求本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
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 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
等股东权利。 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应当向被 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
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并 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
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禁止 求本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
序号 修订前 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