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8 证券简称:科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1-064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37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63.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3.7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893.10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618.1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尚未支
付的保荐承销费(含税)后的余额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以
上募集资金已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出
具了众环验字[2020]010029 号《验资报告》。
2、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项目 金额(万元)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8,893.10
减:2020 年度支付发行费用 4,922.15
减:2020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支付的发行 415.09
费用
减:2020 年度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2,804.74
减:2021 年半年度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3,986.14
减:2020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 34,037.00
额
减:2021 年半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29,950.00
理金额
减:2020 年度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金额 8,460.38
减:2020 年度支付银行手续费用金额 0.20
减:2021 年半年度支付银行手续费用金额 0.21
减: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余额转至基本户 0.11
加:2020 年度收回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 11,997.00
金额
加:2021 年半年度收回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 30,040.00
资金金额
加:2020 年度利息收入 102.32
加:2020 年度现金管理收益 75.21
加:2021 年半年度利息收入 44.94
加:2021 年半年度现金管理收益 310.66
截至 2021 年 6 月30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887.2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述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均按各投资项目实行专户存储。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怀柔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集中存放、管理和使用并分别与前述银行和保荐机构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鉴于年产 30 吨乳酸菌粉、45 吨固体饮料、45 吨压片糖果和 10 吨即食型乳
酸菌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华银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银河”)实施,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与金华银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及保荐机构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和 2021 年 6 月 3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年产 10,000 吨食品配料生产项目”、“年产 8,000 吨畜牧养殖及农用微生态产品生产项目”和“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整用于“食品板块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和“微生态制剂生产基地项目”。由于食品板块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科拓生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科拓”)实施、微生态制剂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科拓微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拓微生态”)实施,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与内蒙科拓、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乌兰支行、保荐机构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科拓微生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保荐机构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账号 余额(万元) 备注
开户行 账号 余额(万元)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雁栖经济开发区支行 0200283019200050929 57.88 活期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 77060122000174074 380. 33 活期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1101040160001236230 209. 52 活期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乌兰支行 151000279013000142410 2,302.41 活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471901916610701 3,937.07 活期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怀柔支行 0200012119200537191 0.00 注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十里河支行 8110701013101928319 0.00 注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1208017029200618836 0.00 注销
合计 6,887.21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 2020 年 8 月 2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实际投资金额为 9,145.95 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合计 8,460.38 万元,其中:年产 30 吨乳酸菌粉、45 吨固体饮料、45 吨压
片糖果和 10 吨即食型乳酸菌项目 8,460.38 万元;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 415.09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一并置换。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和 2020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正常进行情况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