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8 证券简称:科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1-053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北京顺禧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7,73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20%)的股东北京顺禧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顺禧”)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预计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73.1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20%。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公司发布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80天内进行,且任意连续6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公司发布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180天内进行,且任意连续6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顺禧《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北京顺禧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为 7,73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2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情况
1、本次拟减持原因:经营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按照目前公司的总股本,预计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773.10 万股(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20%。
北京顺禧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在公司的投资期限已满 36 个月不满 48 个月,公司在发行申请材料受理日之前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北京顺禧在任意连续 6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4、减持方式: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
5、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公司发布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相关公告(简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180 天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6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 1%;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公司发布减持计划公
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180 天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6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北京顺禧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截至公司股票上市之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作为公司的持股 5%以上股东,将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企
业就股份锁定事项出具的上述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企业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将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在本企业持有的公司上述股票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企业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本企业减持行为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并在公告中披露拟减持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在本企业持有的公司上述股票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可减持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顺禧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北京顺禧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情况等情形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均存在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北京顺禧将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公司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北京顺禧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北京顺禧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北京顺禧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