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8 证券简称:科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7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预留
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预留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2021 年 2 月 18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06)
4、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07)
5、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豁免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豁免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1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预留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一)调整事由
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2021年7月2日实施完毕,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82,517,69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二)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因此,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由 82.00 万股调整为 147.60 万股,
预留数量由 18.00 万股调整为 32.40 万股。
(三)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因此,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30.00 元/股调整为 16.11 元/股。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预留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预留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预留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预留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预留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预留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公司董事会会议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预留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