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8 证券简称:科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7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在后续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继续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37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63.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3.7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893.10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5,274.95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618.15 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0]010029 号《验资
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元) 额(万元)
1 年产 10,000 吨食品配料生产项目 13,307.84 11,181.32
2 年产 30 吨乳酸菌粉、45 吨固体饮料、45 吨 9,489.05 8,989.05
压片糖果和 10 吨即食型乳酸菌项目
3 年产 8,000 吨畜牧养殖及农用微生态产品生 14,947.78 14,947.78
产项目
4 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225.63 6,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 2,500.00
合计 55,470.30 43,618.15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进行部分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在后续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继续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程序,须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公司将已经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进行置换,将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使用资金。
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4、公司建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明细台账,按月编制《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并抄送保荐代表人。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款项,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五、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监事会意见
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且公司对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和制定的业务操作流程符合募集资金监管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且公司对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六、备查文件
1、《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