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4-029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4年4月15日
2、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123.50万股
3、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19.29元/股(调整后)
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人数:18人
5、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并确定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4月15日,以19.2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8名激励对象授予123.5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
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价格:19.35元/股。
(四)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不含协创数据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具体如下表所示:
获 授 的 第 占本次激 占本次激
二 类 限 制 励计划授 励计划公
姓名 职务 国籍
性 股 票 数 出权益数 告日股本
量(万股) 量的比例 总额比例
潘文俊 董事、总经理 中国 135.00 21.81% 0.55%
易洲 副总经理 中国 90.00 14.54% 0.37%
陈礼平 副总经理 中国 30.00 4.85% 0.12%
吴春兰 副总经理 中国 18.00 2.91% 0.07%
甘杏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中国 18.00 2.91% 0.07%
陈亚伟 董事 中国 10.00 1.62% 0.04%
瞿亚能 财务负责人 中国 8.00 1.29% 0.03%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101人) 186.50 30.13% 0.76%
预留 123.50 19.95% 0.51%
合计 619.00 100.00% 2.54%
注:本次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五)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
第一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30%
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
第二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30%
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
第三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40%
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
第一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50%
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
第二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50%
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公司将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六)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归属: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 2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在 2023 年-2025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
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
条件之一。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1、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
期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00%;
2、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0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股票以及在 2023 年 第二个归属1、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
第三季度报告披露 期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2.25%;
前授予的预留部分 2、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限制性股票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1.0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归属1、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
期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2.09%;
2、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3.1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1、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
期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2.25%;
在 2023 年第三季度 2、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报告披露后授予的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1.00%。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