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4-014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87,286,859.53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57,003,174.70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 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5,700,317.47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减去 2022 年度利润
分配现金红利 14,628,062.76 元(含税)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03,932,507.96 元,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71,817,016.68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
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
供分配利润为 271,817,016.68 元。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需求,公司 2023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243,801,04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2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7,305,717.1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若股本发生其他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