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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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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1-031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4,247,750.60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 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 1,424,775.06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5,684,606.97 元。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需求,公司 2020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6,557,78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10,327,889.1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若股本发生其他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利润分配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根据当年会计年度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分红预案,综合考虑了 2020 年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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