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6 证券简称:科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债券代码:123192 债券简称:科思转债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169,32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9,320,00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2、自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9,32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9.0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00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1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3 年 6 月 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23 年 6 月 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99 南京科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25 日至登记日
2023 年 6 月 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部分股东和部分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招股说明书》中分别作出了“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和“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的承诺”。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将对上述承诺中涉及的“减持价格”做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科思转债,债券代码:123192)的转股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前“科思转债”转股价格为 53.03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52.03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并披露。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 19 号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C1 栋 10 楼
咨询联系人:李翠玲
咨询电话:025-66699706
传真电话:025-66988766
八、备查文件
1、《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