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6 证券简称:科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8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安庆科思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科思”)实缴注册资本 2,868.54 万元,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科思个人护理品研发项目”。
本次实缴注册资本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03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22 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0.5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62,403,200.00 元。扣除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承销费48,433,382.64 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 813,969,817.36 元,已由民生
证券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汇入公司指定账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
字(2020)0007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使用计划如下:
序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号 (万元) 额(万元)
1 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 25000t/a 高端日 35,945.02 35,945.02
用香原料及防晒剂配套项目(一期工程)
2 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 25000t/a 高端日 1,106.50 1,106.50
用香原料及防晒剂配套项目(二期工程)
3 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 14200t/a 防晒用 2,562.26 1,539.58
系列产品项目
4 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年产 2500 吨日用 7,200.41 4,408.90
化学品原料项目
5 安徽圣诺贝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500 吨 3,542.84 3,542.84[注]
防晒系列产品扩建项目
6 安庆科思化学有限公司科思个人护理品研 4,500.00 2,868.54[注]
发项目
7 补充流动资金 9,353.11 9,353.11
8 偿还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贷款 20,000.00 20,000.00
合计 84,210.14 78,764.49
注: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三、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情况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终止“安徽圣诺贝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不再实施,并将相应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调整用于新项目安徽圣诺贝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500 吨防晒系列产品扩建项目”和安庆科思化学有限公司“科思个人护理品研发项目”。该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科思个人护理品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庆科思。为便于该项目有效推进,拟使用募集资金 2,868.54 万元向安庆科思实缴注册资本。
四、本次实缴注册资本对象的基本情况
项目 基本情况
名称 安庆科思化学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1 年 10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伍亿圆整
法定代表人 何驰
注册地址 安徽省安庆市高新区皇冠路 8 号
股东构成 公司持股 100%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
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经营范围 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
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安庆科思资产总额为 496.23 万元,净
资产为 495.65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为-4.35
万元。该公司尚在规划建设期。
五、本次实缴注册资本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系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推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本次实缴注册资本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安庆科思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及子公司安庆科思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相关审核、批准程序
2022 年 6 月 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推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安庆科思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推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安庆科思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实缴注册资本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推进,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安庆科思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进行了核查,认为有关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关事项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
九、备查文件
1、《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