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6 证券简称:科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9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思股份”)
于 2020 年 8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 28,600.40 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03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22 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0.5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62,403,200.00 元。扣除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承销费48,433,382.64 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 813,969,817.36 元,已由民生
证券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汇入公司指定账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0)0007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由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万元) (万元)
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
1 25000t/a 高端日用香原料及防 43,000.00 43,000.00
晒剂配套项目(一期工程)
2 安徽圣诺贝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6,160.00 6,160.0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 偿还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贷款 20,000.00 20,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9,353.11
合计 79,160.00 78,513.11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0 年 7 月 2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282,137,596.83 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
(万元) (万元)
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25000t/a
高端日用香原料及防晒剂配套项目 43,000.00 8,213.76
(一期工程)
偿还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贷款 20,000.00 20,000.00
合计 63,000.00 28,213.76
本次置换的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贷款明细如下:
贷款金额 自筹资金已偿还 本次置换金
借款主体 贷款发放银行
(万元) 金额(万元) 额(万元)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2,500.00 2,500.00 2,500.00
公司洪武支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江宁 2,000.00 2,000.00 2,000.00
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珠江路支 2,000.00 2,000.00 2,000.00
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900.00 900.00 900.00
公司南京分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宿迁科思 4,500.00 4,500.00 4,500.00
公司宿迁宿豫支行
化学有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2,000.00 2,000.00 2,000.00
公司南京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安徽圣诺 6,000.00 6,000.00 6,000.00
公司南京分行
贝化学科
技有限公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马鞍山市 990.00 990.00 100.00
司
分行
合计 20,890.00 20,890.00 20,000.00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77,272,126.79 元,其中民生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扣除承销费 48,433,382.64 元。截至 2020 年 7 月
28 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 3,866,452.81 元,本次 拟置换 3,866,452.81 元。
截止 2020 年 7 月 28 日,公司用自筹资金实际已支付各项发行费
用情况如下:
项目 发行费用(万 已从募集资金中扣 自筹资金预先 拟置换金额
元) 除金额(万元) 支付(万元) (万元)
承销及保荐费用 6,045.66 4,843.34 127.36 127.36
审计、验资费用 712.08 - 165.28 165.28
律师费用 431.13 - 66.04 66.04
发行手续费用 5.32 - 5.32 5.32
信息披露费用 533.02 - 22.64 22.64
合计 7,727.21 - 386.65 386.65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
2020 年 8 月 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为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及子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并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公司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 28,600.4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不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六、相关机构专项意见
1、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衡专字(2020)01537 号”《关于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认为:科思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2、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等资料,保荐机构认为:本次科思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批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相关鉴证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