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5 证券简称:图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为: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实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上述方案公告后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拟以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为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2、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95,307,2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5 月 2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发行价。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对减持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江苏省丹阳市凤林大道 9 号
咨询联系人:何剑、范路璐
咨询电话:0511-86165566
传真电话:0511-8616593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