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4 证券简称:中兰环保 公告编号:2023-064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深创投及其关联方减持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兰环保”)于2023年5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深创投及其关联方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3-047)。公司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深创投”)及其关联方深圳市罗湖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土创 业”)、深圳市红土创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土创客”)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954,649股(占公司原总股本比例4.9999%)。
近日,公司收到深创投及其关联方红土创业、红土创客出具的《中兰环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进展告知函》,鉴于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
(元) (股) 总股本比例
集中竞价 2023/6/13-2023/8/21 15.99-16.81 200,900 0.1995%
深创投
大宗交易 2023/6/13-2023/8/21 17.28-19.32 1,310,000 1.3010%
红土创业 集中竞价 2023/6/13-2023/8/21 16.00-18.50 756,800 0.7516%
集中竞价 2023/6/13-2023/8/21 15.99-16.20 40,000 0.0397%
红土创客
大宗交易 2023/6/13-2023/8/21 17.51-19.32 410,000 0.4072%
合计 —— 2,717,700 2.6991%
注:公司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 159.50万股,授予股份登
记上市日为 2023 年 7月 6日。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99,094,000股变更为100,689,000
股。表中减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上市日
后总股本计算。
3、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按 2023 年 5 月 22日公司 (按 2023 年 7 月 6 日公司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总股本 99,094,000 股计算) 总股本 100,689,000股计算)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有股份总数 2,597,849 2.6216% 1,086,949 1.0795%
深创投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597,849 2.6216% 1,086,949 1.079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持有股份总数 1,756,800 1.7729% 1,000,000 0.9932%
红土创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56,800 1.7729% 1,000,000 0.993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持有股份总数 600,000 0.6055% 150,000 0.1490%
红土创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00,000 0.6055% 150,000 0.149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合计 —— 4,954,649 4.9999% 2,236,949 2.2216%
注 1:表中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股份上市日前总股本计算;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上市日后总股本计算。
注 2: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股东深创投、红土创业及红土创客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公司股东深创投、红土创业及红土创客的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公司股东深创投、红土创业及红土创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深创投、红土创业及红土创客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深创投、红土创业、红土创客出具的《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