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4 证券简称:中兰环保 公告编号:2023-044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3:30 在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蛇口南海大道 1069 号联合大厦三层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7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葛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的表决权的总股份为 99,094,000 股。
(一)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 人,合计持有股份 55,797,19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6.307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 人,合计持有股份 55,697,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6.206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6 人,合计持有股份 100,19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011%。
(二)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8人,合计持有股份920,6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291%。
(三)公司全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5,703,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4%;反对 94,0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6%;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2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805%;反对 94,0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19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5,703,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4%;反对 94,0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6%;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2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805%;反对 94,0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19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5,703,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4%;反对 94,0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6%;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2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805%;反对 94,0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19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5,703,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4%;反对 94,0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6%;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2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805%;反对 94,0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19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5,703,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4%;反对 94,0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6%;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2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805%;反对 94,0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19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5,699,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42%;反对 98,0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58%;弃权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2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460%;反对 98,0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54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5,703,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4%;反对 94,0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6%;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2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805%;反对 94,0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19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5,703,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4%;反对 94,0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6%;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2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805%;反对 94,0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19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九)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施祖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得票数 55,703,100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
99.83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得票数 826,6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 89.7805%。
施祖麟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十)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汪伯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得票数 55,703,100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
99.83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得票数 826,6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 89.7805%。
汪伯元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葛芳、孔熊君、刘青松、深圳市中兰福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孔丽君、曹丽、周江波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非关联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22,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460%;反对 98,0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54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2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460%;反对 98,0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54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5,699,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42%;反对 98,0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58%;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2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460%;反对 98,0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54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刘青松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非关联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4,678,1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98%;反对 94,0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2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805%;反对 94,0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19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曹丽、周江波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非关联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4,049,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88%;反对 98,0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1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