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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54 深市 中兰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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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中兰环保:监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54          证券简称:中兰环保          公告编号:2023-021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星期五)上午 11:00 在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 1069 号联
合大厦三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11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严高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监事会在 2022
年度的工作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2 年的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监事会对该报告进行了讨论。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2 年的经营状况,展望公司 2023 年度的发展,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监事会对该报告进行了讨论并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2 年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99,094,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4,954,7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之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2022 年度,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2 年度,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持续发展,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
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计提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汪伯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汪伯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3 名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与关联方陕西德启环保有限公司发生不超过 29,436.23 万元(含税)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提供工程施工总承包。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
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相应制定《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综上,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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