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4 证券简称:中兰环保 公告编号:2022-017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星期一)在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 1069 号联合大厦三层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通过邮
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孔熊君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12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2 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葛芳总经理代表公司经营管理层所作的《2021 年度
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2021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管理层 2021 年度主要工作及成果。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在 2021
年度的工作情况及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公
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9)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董事会对
该报告进行了讨论。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的经营状况,展望公司 2022 年度的发展,公司编制了《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1 年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99,094,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14,864,1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所述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
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2021 年度,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度,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新租赁准则、新收入准则,以及财政部会计司实施问答相关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上述综合授信事项提供额度不超过 2 亿元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的担保,有效期为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葛芳女士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审核并签署相关授信合同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有关授信和担保业务等手续,授权期限自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事项可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决策拥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其经营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告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