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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54 深市 中兰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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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期:2021-09-15

中兰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中兰环保                              股票代码:300854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AD ENVIRONMENTALTECHNOLOGY CO., LTD.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 1069 号联合大厦三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中原广发金融大厦)

                      二〇二一年九月


                    特别提示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人”或“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9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20%。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或12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99,094,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票
数量为23,519,651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3.73%。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需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以下风险:
(一)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在固废污染隔离系统、生态环境修复等业务领域的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和项目质量处于国内较为领先的水平,但行业内其他企业为谋求自身发展,亦在不断拓展市场。随着国家对环保投入的不断加大,可能会有更多实力雄厚的企业进入市场,使得公司面临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如果公司无法有效提升自身竞争实力,巩固其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地位,则可能出现客户流失、市场份额下降、盈利能力减弱等情形。
(二)应收账款余额较高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5,565.14万元、33,396.69万元和29,131.3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1.28%、37.89%和32.17%。根据行业惯例,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通常约定采取分期收取工程款的方式: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公司通常可以收到10%-30%的预收账款;工程建设过程中通
常可收到30%-70%的工程进度款;待整个工程完成时,通常还有15%-30%的工程尾款于工程竣工后结算,并在结算后的一定期限内收回。工程尾款中包括工程质保金,通常在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按照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10%预留作为工程质保金,责任期(通常为1-2年)满后全额支付。因此,行业普遍存在应收款项回款周期相对较长的情形。

  公司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或大型国有企业,客户资信状况良好,并和公司保持长期合作关系。根据历史经验,公司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公司已按照合理的会计估计方法充分计提了坏账准备,并制定了严格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加快应收账款回收。若公司客户的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或不能按期付款,公司将面临营运资金紧张以及坏账损失的风险。
(三)资金周转风险

  近年来,公司在巩固固废污染隔离系统、生态环境修复等业务的基础上,开始向可再生资源利用、填埋场综合运营领域延伸。由于公司经营规模处于快速扩张阶段,应收账款和存货占用流动资金较多。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368.16万元、1,241.25万元和7,798.82万元。如果公司的工程项目无法及时结算或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公司将面临一定的营运资金周转压力。(四)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营业成本中材料成本占比较大,报告期内,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50.61%、38.96%和37.81%。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土工膜、土工布和土工网等土工合成材料均为石油化工行业下游产品,采购价格随国际原油价格的变化而有所波动。尽管公司不断加强原材料采购管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价格因素对供应商进行筛选,并在项目投标报价前与主要供应商事先协商价格,但如果原材料采购周期过长,可能导致原材料采购价格因市场价格的剧烈波动而超出预期,从而造成公司盈利能力下降。
(五)公司受到环保处罚的风险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固废污染防治技术研发并应用于污染防治系统构建和
运营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经营过程中涉及对污染物的处理、处置以及利用。虽然公司制定了《质量管理制度》《工程现场管理及环保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取得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但可能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现场人员未能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从而受到环保处罚的风险。
(六)合同履约进度不确定的风险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存在尚在履行过程中的重大合同,由于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受现场施工条件是否达到施工要求、气候条件是否适合项目实施等因素影响,合同履约进度可能出现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工程建设业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如果重大合同履约进度不及预期,公司将会面临未完工项目收入不能适时、足额实现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七)中标率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竞争性谈判或商务谈判等方式获取项目合同。报告期各期,公司招投标模式下的收入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9.65%、85.40%和81.90%,若公司中标率不及预期,可能导致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可以实施的项目数量减少,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存货或合同资产金额较大导致的资产减值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净额分别为10,409.05万元、31,709.62和2,742.0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88%、35.98%和3.03%;2020年12月31日,合同资产净额为32,986.7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36.43%。公司存货和合同资产金额及占比均较高,主要为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公司客户多为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大型国企,决算审批流程较长,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存货和合同资产余额可能会进一步提高。若公司存货或合同资产发生减值,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批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4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911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中兰环保”,证券代码为
“300854”。公司本次发行后 A 股股本为 99,094,000 股,本次公开发行 24,800,000

股股票,其中 23,519,651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将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起上市
交易。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1 年 9 月 16 日

  (三)股票简称:中兰环保

  (四)股票代码:300854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9,909.40 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480.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23,519,651 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75,574,349 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定安排:无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及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及“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的相关内容。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及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及“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的相关内容。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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