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3 证券简称:申昊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2
债券代码:123142 债券简称:申昊转债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第 8.4.2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均在公司任职并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劳务合同。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
立董事、监事及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并同意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4 月 26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 名激励对象授予
29.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