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3 证券简称:申昊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0
债券代码:123142 债券简称:申昊转债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的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或稳健性的投资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品种
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或稳健性的投资产品。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 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5、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使用。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或稳健型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的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或稳健性的投资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或稳健性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或稳健性的投资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申昊科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申昊科技就此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申昊科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申昊科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