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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富仕: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8

四会富仕: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52        证券简称:四会富仕        公告编号:2021-043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临时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28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8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何
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天明先生。

    4、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四会下茆镇四会电子产业园 2 号公司 2 号
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21 日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共 9 人,代表公司股份 70,587,1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25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 人,代表股份 70,585,32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24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4,251,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712%。

    3、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三、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0,585,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 99.9975%;反对 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4,249,98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577%;反对 1,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0,585,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 99.9975%;反对 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4,249,98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577%;反对 1,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计投票的方式选举刘天明先生、黄志成先生、温一峰先生、黄倩怡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3.0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刘天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70,585,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 99.9975%。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4,249,98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577%。

    根据表决结果,刘天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3.0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黄志成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70,585,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 99.9975%。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4,249,98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577%。

    根据表决结果,黄志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3.03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温一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70,585,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 99.9975%。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4,249,98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577%。

    根据表决结果,温一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3.04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黄倩怡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70,586,2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 99.9987%。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4,250,88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788%。

    根据表决结果,黄倩怡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计投票的方式选举陈世荣先生、张媛媛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4.0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世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0,585,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 99.9975%。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4,249,98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7%。

    根据表决结果,陈世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4.0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媛媛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0,586,2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 99.9987%。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4,250,88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8%。

    根据表决结果,张媛媛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5、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计投票的方式选举陈双艳女士、付艳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陈双艳女士、付艳华女士将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5.0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双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0,586,2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 99.9987%。

    根据表决结果,陈双艳女士当选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5.0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付艳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0,586,2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 99.9987%。

    根据表决结果,付艳华女士当选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黄亚平、罗增进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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