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证券代码:300850 证券简称:新强联 公告编号:2022-070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80 号)同意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746,351 股,发行价格为 106.2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59,999,939.71 元,扣除与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9,205,708.44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50,794,231.27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55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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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中披露,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以下项目,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募集资金计划 已累计投入金
投入金额 额
1 3.0MW 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 93,500.00 93,500.00 40,819.05
机配套轴承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9,700.00 18,779.42 1,114.34
3 补充流动资金 32,800.00 32,800.00 32,800.00
合 计 146,000.00 145,079.42 74,733.39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74,733.39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 71,344.62 万元(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等), 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上述两个募投项目仍在建设中,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 使用计划,短期内募集资金存在一定的闲置,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 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3 亿元全部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 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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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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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及独立董事意见文件,通过上述核查,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新强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新强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5 日